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本单位2021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件,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6件,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5件。主要包括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建议提案、重点工作等相关信息。

2.依申请公开方面。制定了《曹杨新村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1件。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期办结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目标梳理工作。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通过平台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4.平台建设方面。落实门户网站改版,完成政务公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数据迁移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强化上海普陀曹杨街道门户网站平台作用。依托“美好曹杨”政务微信号,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例如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安家园、服务经济等工作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本年度的考核及第三方测评情况对问题进行归纳,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集中培训,学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定期向行政办公会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班子成员和行政条线科办负责人的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有待完善。将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栏目的管理,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工作特色有待增强。将立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总体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和居民群众需求,在夯实基础业务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