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对“普陀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进行装修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3710020190001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7-09 11:01:19
发文字号:
普长府〔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普长府〔2019〕11号
上海天地软件创业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镇政府《关于“普陀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方案实施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对“普陀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进行装修。“普陀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位于同普路1030弄2号楼一楼,面积约1800平方米,预算费用约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项目费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请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在办妥相关手续后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加强监管,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特此批复。
长征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