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项目开发部”专用账户名称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PF3301000-2012-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2-07-19
发文字号:
普长府〔2012〕33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长征镇财政所:
你所《关于变更“项目开发部”专用账户名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项目开发部” 专用账户名称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改革发展稳定专户”。变更后,该专用账户负责人由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担任。请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