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2017、2018年部分住宅修缮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相关街道(镇)、实施单位:

曹杨家园、南泉苑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已于2017年下达(普房管住发﹝2017﹞33号);紫藤苑、梅川一街坊、九茂小区、泰山一村、五一友谊大楼、梅川六街坊、樱花苑现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已于2018年下达(普房管住发﹝2018﹞11号、普房管住发﹝2018﹞56号、普房管住发﹝2018﹞85号),现撤销上述九个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计划。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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