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借用旧改征收地块部分土地供石泉街道、长寿街道无偿使用的请示
区政府: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石泉街道”)向我局提出申请,针对2020年已出借的兰凤新村一号征收地块部分场地即将到期的情况,提出续借要求;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寿街道”)向我局提出申请,希望借用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兰凤新村一号征收地块部分场地
(一)拟续借原因
经区政府批准,为缓解兰凤新村征收地块周边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区业主停车难等问题,石泉街道无偿借用兰凤新村征收地块内的部分土地,借用时间将于2021年6月到期。
目前,由于周边小区的修缮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因此,石泉街道提出续借一年。考虑到配合我区小区修缮工程等因素,我局拟将原有场地续借给石泉街道,一切条件保持不变。
(二)拟借地范围和期限
1.借地范围及用途:所借地块为旧城区改建地块,借用范围为:征收范围内东至兰田路、南至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西至兰田中学、北至岚皋西路的征收地块部分场地,用于缓解兰凤新村征收地块周边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区业主停车难等问题。
2.借地期限:自原借用期限到期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若修缮工程提早完成或地块出让等原因,我局将限期收回出借场地。
3.借地费用:无借地费用。
二、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全部场地
(一)拟借用原因
长寿街道提出,因武宁路200弄成套改造项目和东新支路55弄旧住房综合修缮项目相继开工,小区居民车辆停放问题需要解决,特申请借用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用于临时停放周边小区居民车辆。
(二)拟借地范围和期限
1.借地范围及用途:所借地块为旧城区改建地块,借用范围为: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全部场地,用于武宁路200弄成套改造项目和东新支路55弄旧住房综合修缮项目涉及的小区业主停车。
2.借地期限: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若修缮工程提早完成或地块出让等原因,我局将限期收回出借场地。
3.借地费用:无借地费用。
三、借用场地的管理与监督
石泉街道、长寿街道自行承担上述地块中产生的如水电等一切费用,自行对借地范围进行封闭管理,并负责临时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