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真陈路399号250套房屋认定为单位租赁房(宿舍型)的批复

上海泽世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杏阳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真陈路399号250套房屋认定为单位租赁房(宿舍型)的申请》收悉。对你司申请认定的真陈路399号250套房屋认定单位租赁房项目,经征询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意见后,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司真陈路399号250套房屋(清单附后)认定为单位租赁房(宿舍型),认定期限为五年,从本文印发之日起计算。

根据各部门出具的意见,上述房屋运营期间,请你司必须做到,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道;不设产生油烟废气的食品烹饪加工,边界噪声达标排放。针对你司提供的由上海祥测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中提出的被检测房屋主体结构较为完好,但存在部分非结构性损坏,应对报告中所述损坏部位参照相关规范中相应的修缮方法在推出供应前对症修缮。在实际运营中,消防设置请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执行,确保安全。

请你司接本批复后,即携带相关资料至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被认定房屋的文件登记。上述房屋除随同单位资产整体处置外,单位租赁房不得单独转让、单独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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