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固定资产报废的函

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普府办【2013】29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对固定资产空调设备(一批)实行报废;目前委托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涉固定资产进行了账目核对、实物鉴定及残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报废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壹万零三百五十元(¥10350.00)。

现我局就上述固定资产向贵局提出报废申请,并将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对该资产进行实物处置,所得残值上缴国库。

特此函告,请予函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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