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子园路道路用地补偿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李子园路作为桃浦李子园地区南北向一条重要通道,根据区领导要求,由我局争取原市房管局支持,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资计划予以实施。该项目南起真南路,北至大头浜,全长978米,实施路幅为16.8—20米,总计用地20057.4平方米。针对道路用地中的集体土地及单位用地,经区领导协调,明确由我局作为主体进行征收补偿,并在区发改委、财政局的支持下,将初步匡算的11038万元纳入我局项目投资预算。

经过前期协商、研究,并通过评估,目前,整个道路用地补偿总金额为11611.6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总共16826.4平方米,包括上海钟表厂140.5平方米,上海林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342.5平方米,上海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819.8平方米,李子园村14523.6平方米)合计补偿10763.93万元;建筑物拆除补偿630.54万元,构筑物拆除补偿182.23万元,装修补偿3.53万元,绿化补偿20.52万元,搬迁费10.89万元。另需支付评估公司评估费37.6万元。因此,整个用地补偿费用约为11649.24万元。

现特报请区政府核准,并下拨上述费用至我局。我局下一步将根据核准的评估价与相关单位签订补偿协议,下拨补偿费用,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尽快推进李子园路道路建设。

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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