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区府法制办:

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创建“法治普陀”,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积极开展“法治普陀”创建活动为抓手,真抓实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作为保障和推进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以及工作步骤和方法。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落实和顺利开展。

(二)制定规划,夯实法治基础

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现“六五”普法规划的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我局认真做好局“六五”普法规划,并成立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开展。

(三)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修订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暂行规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力度。制定我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加大对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邀请专家为重大行政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四)深入宣传,加强法制培训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有实效的开展法制宣传培训,不断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新进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二是加强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分别在3月和9月期间,与区府法制办联手,在局教培中心举办了“普陀区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班”,我局3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并顺利取得了“上海市行政执法证”。三是加强局行政应诉人员的应诉能力培训。四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2月、4月下旬,分别在石泉街道、长征镇开展房地产法制宣传讲座。五是密切跟进新法规的出台、修订情况,做好学习、研究、宣传工作,完成四期《房管法律法规新动态》的编辑。六是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各类企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依法经营、驾驭市场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一是举办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政及业务的培训讲座。11月1日-2日,我局和普陀工委联手,就计划配套、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交易登记等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相关新政,对全区5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房地产新政及业务培训。二是举办了2011年度普陀区物业服务行业房屋维修技能比武活动,并对报名参赛的人员进行了赛前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业的讲解和辅导,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及服务质量。三是组织全区300多名居委会书记、主任以及600多名业委会正、副主任参加《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培训。四是组织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管领导、相关科长以及一名经办工作人员参加《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培训、交流活动。

(五)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为加强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听证职责,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防止行政处罚权滥用或者不作为情况的发生。2011年,我局对41件拟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发出听证告知41次,应当事人要求实际组织听证9次,并根据听证会调查审理情况和听证会成员讨论意见,作出听证会结论及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区府办和市房管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在2011年6月期间,对从2008年1月1日起到2011年4月30日期间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主要对执法队伍和人员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制度建设、执法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自查,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推行立案前教育指导为先、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实行“疑难杂症”案件会审制,并逐步建立行政处罚的标准和规范,不断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行政复议、诉讼应诉情况。2011年,行政诉讼案件4件,结案3件(维持3件),其中:房屋拆迁类3件,行政处罚类1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结案3件(维持2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2件,拆迁类1件,物业类1件。

(六)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力度,201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工作暂行规程及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修订,并积极开展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梳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据统计,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1件,其中当面申请53件,传真申请58件。主要涉及查阅拆迁批准文书、拆迁计划和方案、拆迁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同时,2011年受理市民咨询756人次,其中,网上咨询676人次,当面咨询70人次,电话咨询10人次。

(七)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文件要求,根据法定的权限,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调研、听取意见、论证、报送审查、备案,并定期进行评估、清理。2011年,按照区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标准和要求,根据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次专项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上报区府法制办。

(八)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工作

2011年,我局共受理行政管理事务511件(局业务受理处受理509件,区企业服务中心受理2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1件(房地产开发资质5件,新建住宅交付使用13件,预售许可25件,销售备案36件,房屋拆迁许可36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16件);业务办理事项378件(经纪企业及经纪人137件,维修资金35件,住房制度改革事项206件)。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回顾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新出台的上位法与已施行的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问题,所延伸出的新的执行难;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尚未得到落实,需要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特别是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着眼于增强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权力部门的公信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工作,始终将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依法行政的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不断修订、完善局责任制度建设、决策机制建设、文件监管以及执法规范与监管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调整现有的执法程序、流程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特别是行政强制告知制度,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指导,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制度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复议、诉讼的工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办案规范,制定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受理、组织讨论、出庭应诉、案件分析、上报反馈等工作环节,及时掌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症结点,对有可能导致不利司法后果的关键问题及时上报、反馈,并在诉后进行及时评议,杜绝不合法行政行为的重复发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败诉率。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探索对行政处罚类信息进行公开,推进执法结果公开制度,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二是继续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答复工作、“普陀房管”门户网站版面及内容的更新工作、涉及房管行政管理的舆情收集、反馈工作和网上政风行风测评的记录及上报工作。

三是形成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研讨、培训、交流制度,及时向各科室(部门)通报阶段性信息公开情况,定期组织信息员学习、交流业务口径或较典型的案例,不断提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行政业务审批受理工作

一是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环节,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长效管理,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努力实现业务审批受理投诉和差错皆为零的目标。

二是以提高业务审批受理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定期组织窗口接待人员参加培训,及时学习最新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新推行的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操作规程,为办事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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