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借用旧改征收地块供长寿街道无偿使用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916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29 16:24:31
发文字号:
普房管〔2021〕8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普陀区人民政府: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寿街道”)向我局提出申请,希望借用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用于武宁路200弄成套改造项目和东新支路55弄旧住房综合修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小区居民车辆停放,以及搭建普环二分公司的临时办公用房,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拟借用原因
长寿街道提出,因武宁路200弄成套改造项目和东新支路55弄旧住房综合修缮项目相继开工,小区居民车辆停放问题需要解决。
同时,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80),长寿街道会同普环实业公司全面实施永定新村居委会新址及东新道班房装修工程(施工期间,长寿街道需负责普环实业公司东新临时道班房设施提供保障)。
因此,特申请借用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用于临时停放周边小区居民车辆及搭建普环二分公司的临时办公用房。
二、拟借地范围和期限
1.借地范围及用途:所借地块为旧城区改建地块,借用范围为东新村四期北块征收地块全部场地,用于武宁路200弄成套改造项目和东新支路55弄旧住房综合修缮项目涉及的小区业主停车,同时,在借地范围内搭建约460平方米的普环二分公司道班房临时办公用房。
2.借地期限: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若相关工程提早完成或地块出让等原因,我局将限期收回出借场地。
3.借地费用:无借地费用。
三、借用场地的管理与监督
长寿街道自行承担上述地块中产生的搭建费用、水电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自行对借地范围进行封闭管理,并负责临时用地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