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功众就业援助中心的批复

上海功众就业援助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功众就业援助中心的申请已收悉。拟成立的机构立足为社区及相关场所的保安、保洁、保绿、保养等公共服务。经研究决定,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上海功众就业援助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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