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天安阳光广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90018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9-29 16:31:55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建延〔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凯旋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92621680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建〔2018〕85号文核发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783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 与相邻M50间围墙周边房屋加固及人员搬迁等事宜,项目至今未开工,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延续天安阳光广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延续至2020年11月15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