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兆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41624107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 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30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兆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旬阳路,南至旬阳中学和石泉小区,西至岚皋路及石岚三村,北至岚皋路300弄小区和旬阳新村457—464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38247.4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12353.8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05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76494.8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2.00。 

九、绿地率:35%,其中集中绿地率1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 

十一、建设单位应妥善处理与周边小区的相邻关系,进 一步明确新建围墙与现状围墙的走向。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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