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顾正红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2021011223690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 , 发给 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06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项目名称:顾正红纪念馆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寿路街道 东至昌化路, 南至澳门路,西至江宁路,北至宜昌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文化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501.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新增建筑面积19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新增计容面积199.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785 。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9.00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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