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中央绿地北拓环境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关于审定桃浦中央绿地北拓环境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0082423024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0)DA31010720200079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中央绿地北拓环境综合改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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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S5沪嘉高速,西至规划绿地,北至新河南浜。

四、规划用地性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五、可建用地面积:41641.5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9360.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939.83平方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 建管、交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  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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