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B8-4地块(真北路2653号原光彩市场)改造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真光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50621350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747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真光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B8-4地块(真北路2653号原光彩市场)改造。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真北路2653号。
东至真北路,南至明丰世纪苑住宅小区,西至中鼎豪园住宅小区,北至沪宁铁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用地。
五、建筑工程性质:改建部分为宿舍及商业用房。
六、可建用地面积:4142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总建筑面积:37716.0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50平方米。
八、计容建筑面积:25066.0平方米。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5.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3.0米。其中宿舍楼C建筑高度不大于17.5米。服务配套楼建筑高度19.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基地建设范围与地籍登记不符的,后续应跟进调整。
2、因设计文件深化,地上建筑面积微调,同时需与区房管局权籍科沟通,最终应以不大于25345平方米为准。
3、人防设计深化后,地下室建筑面积应结合人防明确建筑面积。人防单元设计深化涉及泊位类型、数量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征询区交通委意见。
4、服务配套楼与现状建筑的连廊设计应合理布置连接点。
5、新增地下建筑面积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核定工作,应于相关法定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成调整手续。
6、设计文件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范要求进行深化,规范出图。
7、应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在基坑设计、施工现场组织作业和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降级措施。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