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市同济医院内科医疗综合楼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8000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7-09
发文字号:
普规土执〔2018〕5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同济医院:
你单位填报的2018062620650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沪普方(2018)DA31010720185936):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同济医院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同济医院内科医疗综合楼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甘泉路街道,东至长新小区,南至新村路,西至志丹路,北至志丹园。
四、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31158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256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7280平方米
八、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8.95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