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曹家村旧改地块综合开发项目8#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3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2-19 16:35:11
发文字号:
沪普规土许方变〔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12421138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规土资普许方〔2015〕第1号文审定沪规方普(2015)DA3100072015401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类住宅整改,经区府常务会及市局同意将8#楼转型为租赁住宅,你(单位)申请对8号办公楼转型租赁住宅进行方案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沪规划资源建<2018>77号文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对8#楼变更下列内容:
1、用地面积:4433.8平方米。
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4998.42平方米。
3、土地性质:商办。
4、机动车位:210辆。
5、8#楼1-3层新增公共服务设施1564平方米,其中127平方米文化活动室、446平方米养育托管点、664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127平方米生活服务点、200平方米社区食堂。新增公共服务设施产权移交街道。
6、8#楼4-32层为租赁住宅:共420套。
另,建设单位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物业,房屋土地不得分割转让,仅用于出租持续运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