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新村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92326654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新村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新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新槎浦,南至中槎浦,西至中槎浦,北至沪嘉高速北侧。

四、规划用地性质: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地下1700.8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建管、水务、绿容、民防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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