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常和东路(祁连山路-绿棠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829218252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30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558)及(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2]9号文)准予变更《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059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常和东路(祁连山路-绿棠路)道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绿棠路,南至052-02,西至祁连山路,北至040-04。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4462.6平方米(其中征地0平方米,借地0平方米) 。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该新建道路全长159.4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常和东路(祁连山路-绿棠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 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18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常和东路(祁连山路-绿棠路)道路新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应符合《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街道设计标准》的要求。 按照集约、美观的原则,对公共标识、电信箱、路灯、废物箱等市政设施和街道家具进行集中布局,采用“一杆多用、一箱多用”等方式进行整合,使街面环境整洁有序,提高城市品质。

5、请按照建管 、环保、交警、交通、绿容等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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