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武南路(山丹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615210032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3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1012),并经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2〕12号普发改投[2021]54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043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武南路(山丹路~真南路) 道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真南路 南至李家浜 西至山丹路 北至皋兰山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7121.0平方米 (其中地上用地257.2平方米,地表用地6363.8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31米,规划红线宽度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武南路(山丹路~真南路) 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9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 =14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武南路(山丹路~真南路)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请严格按照交通、绿化、水务、交警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 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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