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宜川三村 116-119 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 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10128237580《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 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 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局列入 2019 年旧房成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普房管更新 [2019]145 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 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 然资规[2019]2 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 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 核定普陀区宜川三村 116-119 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二期)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土 地 意 见 书 ( 编 号 : 沪普设 (2021)CA310107202100049),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宜川三村 116-119 号旧住 房成套改造项目(二期)

      二、 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宜川路街道 宜川路路宜 川三村弄 118-119 号 

      三、 用地规划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 建设工程性质: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五、 建设用地面积:约 5131.52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 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 952 平方米,以审定方 案为准。

      七、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现状建筑高度基础上加一层 

       2、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 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按照《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 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0〕2 号)参照执行。

      八、其它设计要求: 

       1、 成套改造建筑方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居民意见征 询工作。

       2、 应做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对周边居民 造成影响。

       3、 其涉及消防、环保、卫生、绿化、交警、建设交通 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 予以落实。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 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 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 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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