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东新支路36路公交起迄站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17269928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东新支路36路公交起迄站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1390),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东新支路36路公交起迄站工程。

3、项目建设依据:沪府规划[2019]276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寿路街道东至东新支路,南至东新路,西至无,北至凯旋北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交场站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483.0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483.03平方米,农用地0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公交首末站。

2、建筑退让基地、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按照控规及《技术规定》执行。

3、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东新支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4、依据控规该地块需配建60平方米的公厕。

5、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附件: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告知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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