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长风街道180坊4/3丘、180坊2丘地块实施收购储备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209256403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2)8号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长风街道180坊4/3丘、180坊2丘地块实施收购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156),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长风街道 180坊4/3丘、180坊2丘地块实施收购储备。

2、项目建设依据:关于同意《上海市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外环间)普陀段W060602单元》的批复。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东至中江路,南至原轻工机械厂,西至国浩长风汇都,北至金沙江路。

4、规划用地性质: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混合用地,公共绿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2183.8平方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1 、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编号:202207555653),该项目申请总用地面积为12183.8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为12183.8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供地政策,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该项目使用土地均为建设用地,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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