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长寿地区C060102单元E6街坊E6-3傣家村地块社区级综合公共服务及基础教育设施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 20200824230291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0]57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长寿地区C060102单元E6街坊E6-3傣家村地块社区级综合公共服务及基础教育设施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0)BA310107202000850),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长寿地区C060102单元E6街坊E6-3傣家村地块社区级综合公共服务及基础教育设施中心。

2、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寿路街道 东至住宅用地,南至住宅用地,西至昌化路,北至澳门路。

3、规划用地性质: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7092平方米,另有带拆市政道路用地881.9平方米。

5、拟建设规模:17730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含幼儿园5030平方米,菜场1500平方米,社区福利设施9200平方米,社区学校2000平方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7092平方米,另有带拆市政道路用地881.9平方米。在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公共服务设施。

2、建筑容积率:2.5。

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根据《技术规定》控制。

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根据《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 根据《技术规定》控制。

6、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0米。

7、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澳门路、昌化路设置。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8、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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