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桃浦镇681街坊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桃浦镇681街坊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2069.5平方米,其中原属桃浦镇李子园村集体土地41565.5平方米(已经沪府土 [2020]1049号文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原属上海李子园仓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10504平方米。项目位于南何支线以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南、农民住宅以西、沪宁铁路以北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中1050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0]2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19]41号文批准规划意见。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