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规划意见的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4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3-10 16:47:26
发文字号:
普规划资源规〔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对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规划许可的请示》(普土发〔2021〕14号)的资料及附图收悉。
经核,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位于长风四村以东、金沙江大酒店以南、怒江路以西、长风四村以北(详见附图,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为准)。根据批准的《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2006〕104号),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保留),用地面积约3895平方米。
特此函至。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