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规划意见的函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对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规划许可的请示》(普土发〔2021〕14号)的资料及附图收悉。

经核,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位于长风四村以东、金沙江大酒店以南、怒江路以西、长风四村以北(详见附图,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为准)。根据批准的《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2006〕104号),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保留),用地面积约3895平方米。

特此函至。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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