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兰溪路20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兰溪路200号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69.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5169.9平方米。该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南石二路120号,南至南石二路,西至兰溪路,北至兰溪路住宅小区。该地块原权属为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经普陀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批准普陀区2020年度非经营土地储备计划第二批调整补充的通知》批复土地储备计划,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35号文批复投资估算,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26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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