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50-01地块规划土地意见的复函

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关于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50-01地块核提规划土地意见的函》(普土招办〔2022〕18号)收悉。桃浦 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50-01地块现为储备地块。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快规划实施,你办拟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应050-01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我局研究,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 (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2016〕49号)、《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6、028、050、052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2022〕221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050-01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地块位置:普陀区桃浦镇;方渠路以东、常和路以南、绿松路以西、桃竹路以北。

二、用地面积:约1196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和商业服务业用地C2。

四、建筑工程性质:住宅、商业及配套。

五、规划管理要求:

1、容积率:不大于2.5。

2、建设规模: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992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计容面积不大于25432平方米,且不小于268套;商业建筑计容面积不小于4488平方米。

3、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4、建筑退界、建筑间距、日照及贴线率等,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控规规定执行。

5、建筑形态及景观控制要求:符合所在区域建筑风貌管理相关要求。

六、其他设计要求:

1、配套设施: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内商业设施内需综合设置一处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819平方米(计容)。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请按照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2016〕49号)、《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6、028、050、052街坊局部调整>的批复》(沪府〔2022〕221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并请你办进一步征询管理部门意见,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特此复函。

附图:建设用地范围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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