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6926兰溪路59号、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6925兰溪路63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的通知

普陀区常高公寓业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兰溪路59号、63号既有多层增设电梯项目》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核,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6926号、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692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

根据你单位申请,因设计误差电梯井道挡住59号、63号部分起居室采光窗,故向我局申请对59、63号电梯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查,同意对如下内容进行变更:

1、电梯井道向东平移500毫米。

2、建筑面积51.24平方米。

请你单位据此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居民履行告知义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34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