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4948号“新杨和苑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的通知

海智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新杨和苑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

因设计方设计误差和地下管线等方面原因,你单位现申请施工图变更。经核,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建(2013)FA3101072013494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准建设。同意对2#公建配套用房,2#、6#北阳台由封闭阳台改为开敞式阳台,2-甲#地下室增设电信机房,1#楼13层部分北阳台取消,6#自行车坡道位置变更,商业D和商业E之间建筑调整为6.26米。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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