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 “上海万里城二期工程11#15#地块9、10、38号楼”部分建筑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 及配套服务用房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7001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7-11
发文字号:
普土招办〔2017〕1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中环集团公建配套用房规划调整申请的函”及“新村路1388弄60-68双、78-82双全幢、70号1层和83号1-2层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的申请”材料及图纸,我局已收悉。
经核,该项目经我局以普规建(2001)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配建活动中心、会所用房等,建筑面积4377.38平方米。
现你单位为完善社区配套,提升社区活力,配合街道开展社区建设,申请新村路1388弄60-68双、78-82双全幢、70号1层和83号1-2层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报请材料已经审核。
经研究,项目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部位建筑施工图已经审图通过。该建筑实际使用功能与现状相符,同意你单位关于“新村路1388弄60-68双、78-82双全幢、70号1层和83号1-2层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的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