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天安阳光广场(东地块地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凯旋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801262963《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建〔2018〕85号文核发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783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平面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你(单位)申请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项目总平面及东地块主楼的单体图纸,具体图纸目录详见情况说明。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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