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长征镇214、210街坊商办楼项目(T1、T2、T3-T6、B-1~B13、S1-S11、垃圾压缩站E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信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90726536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核发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507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原建筑面积计算存在失误,部分未按照国标及地标执行。另,建设单位对单体内部进行分割,立面增加广告位等,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泳池钢楼梯位置调整,由北侧调整至西侧。

2、商墅平面图业态明确为商业,调整后可售商办比不超过合同约定。

3、T1-T6部分立面、商墅B13、南广场烟囱立面增加广告位。

4、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千分之二配置,超出部分变更为办公。

5、塔楼内部因消防窗设置不满足要求,增加内部隔断。变更内部部分机电管井位置。

6、城市客厅二层,T5、T6屋顶认作架空走廊底板投影面积 1/2 计入计容面积。设备层兼做避难层,按照地标,除非避难空间外,其余面积可不计容。商墅阳台和设备平台按照国标和地标重新核算计容。

请建设单位尽快调整出让合同,变更法人主体名称。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5071 、沪普建变(2018)2号、沪普建变(2019)1号、沪普规划资源许建变(2020)16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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