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武威路(区界-金迎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829218203《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13号文核定(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174)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该道路为区区对接道路,为保证区区衔接的完整性,此次增加上轮申报遗漏的市政红线内78.7平方米收储范围,现你单位申请对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13号文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用地面积由12102.6平方米增加至12181.3平方米。

其他未予变更事宜,按照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13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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