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01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1月
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1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政务(www.pt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52564588-7509)。
一、概 述
2016年度,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区府办《本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遵循依法、便民、及时的原则,从机制、程序、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严格实行“谁制作(获取)、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会同各业务职能科室,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框架,梳理了局行政审批事项指南。
二是联系工作实际,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土地利用方面,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等公共资源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了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类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实现用地审批主动公开,从而有效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在规划管理方面,切实落实规划方案公示制度,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及时公示各类区域控详规划成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结果、及土地核验、竣工验收等审批结果。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部门联动机制。一是依托市局业务指导部门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主动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加强对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形成上下联动,确保工作的无缝连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相关案例的学习,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政策。
四是完善基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方面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备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等;第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地名管理等信息、经批准的各类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列表。
2016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对行政审批全过程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结果的公开,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规范、有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其中当面申请103件,网上申请74件,信函申请21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5%是涉及城乡规划类信息,40%是涉及土地管理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征地补偿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9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90件,占总数的45%,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34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2件,占总数的6%,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36件,占总数的18%,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已主动公开”14件,占总数的7%,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信息。
“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件,占总数的2%。
“不予公开”8件,占总数的4%。主要涉及城乡规划类信息,主要原因是被申请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经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后,不予公开该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0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14次,当面咨询接待85次,网上咨询103次。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6968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配备工作人员1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197.2元,其中检索费150元;复制费47.2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工作创新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不够完善。
解决办法:一方面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拓宽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务网站互动功能,进一步增加公众参与度。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全年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9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9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98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03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74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21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98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5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46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9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9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8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5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3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36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197.2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