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借取兰田市场综合大楼房产证原件的函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70003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6-08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7〕3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3-137》中关于原属工商普陀分局所有的兰田市场综合大楼产权变更移交问题,由我委指定的区属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并于2013年10月16日授权快乐集团进行实际管理。自2014年12月1日起,快乐集团委托上海创世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处房产进行经营管理并使用至今。现因创世实业公司对该处房产开展酒店经营需重新装修,涉及消防审核事宜,需至宋园路10号上海城市档案馆调取房屋平面图纸。根据相关规定,调取房屋平面图纸需出具房产证原件,故需贵局协助提供房产证原件。调取资料结束后,即行归还。请贵局予以协助为谢!
特此函达。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