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陀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普陀区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委[2017]105号)精神,自2018年起国资收益上缴比例统一提高到30%以上。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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