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环集团下属上海康德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处置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90001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26 14:16:53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9〕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康德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处置的请示》(沪中环﹝2018﹞8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启动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康德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请按照《关于规范普陀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改制方案制定等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