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英雄集团下属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嘉好路799号房屋和土地征收补偿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70006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8-09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7〕6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嘉好路799号房屋和土地征收补偿价格的请示》(沪英集资〔2017〕1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下属的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嘉好路799号房地产(土地面积17646平方米,建筑面积10646.17平方米)按照商定的补偿价格由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城镇建设指挥部实施征收,用于上海市大居工程。
二、收到的征收补偿资金必须纳入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归集和使用。
三、做好税务筹划等工作,降低税务成本。
四、请你公司督促指导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按照市重大办的工作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动迁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地。
五、妥善做好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稳定。
六、科学规划设计,抓紧新厂区的迁建工作,提质增效,促使精细文化用品公司更上一个台阶。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