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60018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12-08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6〕16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普城投〔2016〕5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持有的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600万元)无偿划转给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资产总额为7,009,910.19元,负债总额为151,459.81元,净资产为6,858,450.38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