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对上海威思特民祥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上海威思特民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西部发[2016]7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用货币资金对上海威思特民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肆仟万元整,增资后,上海威思特民祥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从壹仟万元整增加至伍仟万元整。

二、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增资手续、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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