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国浩长风城一期商场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41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23 16:52:03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购国浩长风城一期商场项目的请示》(长风发展〔2020〕4号)已收悉。根据第137次区委常委会及第8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不高于6.10亿元的价格购买上海新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资产“国浩长风城一期商场项目”。
二、请你公司做好资金筹措和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购置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权证。
三、请你公司加强对所购物业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服务区域招商引资,不断提高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