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委关于社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普陀区国资委关于社会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受托监管部门,各出资监管企业、实施监管企业:

《普陀区国资委关于社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和《普陀区国资委关于社会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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