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普陀烟草公司、摩士达公司:

       现将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普安办【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经营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确保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注重实效,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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