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各直接监管企业、普陀烟草公司:

为加强区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普陀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普陀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关于本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效能,确保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为加快“两区”建设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服务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8年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责任体系,从严压实工作责任

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共同担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各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聚焦短板、源头管控、综合施治、狠抓落实,细化、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最严的标准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最严的要求加强巡查、落实责任,最严的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考核细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追究。

二、健全工作机制,从严夯实安全基础

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强化工作职责、调整充实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工作流程清单、现场防控清单,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基础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培训、应急保障等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能。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经费、装备有效落实,推动安全生产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有效提升,创造有利于安全管理人员培养和成长的良好机制和氛围,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履职能力。

三、狠抓隐患排查,从严落实风险防控

按照区安委会2018年工作要求,以建筑、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领域为重点监控对象,紧抓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应急管控等关键环节,结合行业特点,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冬春火灾防控、大型租赁公寓、电动车火灾防范、施工工地等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等高风险点的综合管控和隐患治理,力争不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在企业前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巩固和提升风险分级管控成果,继续推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动态风险隐患清单,对重大隐患实行集团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督办项目、治理目标和措施时限等事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从严强化安全培训

各企业要充分借助区级各类培训机构和资源,依托行业协会,发挥企业教育培训主体作用,落实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分层次、多渠道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特别是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应急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对非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安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业务水平,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继续抓好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为基础、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确保100%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严格落实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要求,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有证、后履职。

五、开展应急演练,从严加强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修订和培训,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和落实企业应急演练制度,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切实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企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转达及时、快速、顺畅,确保较大事故及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国资委。

请各企业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企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区国资委。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及时向区国资委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按规定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履职践诺报告。区国资委将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对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考核,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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