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60014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10-17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6〕123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失效日期: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普府[2016]51号文件,经区国资委党委、区国资委研究决定:
陈芦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