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府办的统一部署下,区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普陀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止2021年底,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67条,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发文、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国有企业概况、国企领导任免等;开展对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将1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化为主动公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上海普陀国资网站、普陀国资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监管企业动态信息,不断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其中:发布国资国企动态信息112余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中梳理涉及公文18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积极配合门户网站板块迁移工作,优化区国资委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梳理了板块内涉及的公文约800余条。政府开放月活动中面向社会公众宣传重点地区建设成果,提升普陀城市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国资委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答复申请8件,均按时办结;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补正未回复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国资委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明确“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公文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结合“一网通办 ”工作,区国资委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同时,按照《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

区国资委充分利用“普陀国资”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严格把关发布内容,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反复揣摩选题、认真研究内容、仔细检查细节,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推送“一周国资速递”等微信82篇,展示国资系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职能、落实责任,本委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办公室作为具体落实科室,统筹协调、形成各科室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本委努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机构职能、政府公文、财政预决算等各方面都做到了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新闻信息更新频率等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针对门户网站的维护,加强操作人员日常管理及培训。二是丰富公开的新闻内容,多形式、全方位、全面准确地发布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国资领域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