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经验,按照2016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普陀区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6年2月29日


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工作总结

根据《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普环保〔2015〕13号)要求,我区开展了一系列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区域降尘量达到5.5吨/平方公里·月的目标指标。具体如下:

(一)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职责

一是领导重视。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9月份,分管副区长召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并就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分管副区长还多次召集区建管委、区环保局领导前往工地,实地检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责令工地进行整改。二是明确工作推进目标。年初,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部署2015年度工作任务,对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达成共识。三是制定考核办法。区扬尘办制定并由区府办印发了《2015年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从源头管理、日常工作和现场督察三个方面,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均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各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现场监管,推进扬尘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性地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6月11日上午分管副区长率区建管委、区环保局等部门,实地检查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问题,分管副区长责令该工地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区建管委召开施工单位现场会,曝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6月11日下午区建管委、区环保局联合召集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负责人,对4个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进行了现场曝光,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责令全区所有建筑工地从6月12日起停工进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随后,区环保局和区建管委成立联合检查小组,由区环保局局长和区建管委主任带队,对全区41个在建建筑工地进行联合大检查,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2015年,区环保局检查工地237家/次;区房管局检查工地135家/次;区建管中心检查工地252家/次;区市政管理中心检查工地131家/次;区城管执法局组织联合整治84次,检查工地306家/次,行政处罚19起,处罚金额10.6万元,暂扣车辆7辆。各职能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并进行事后复查;各街道(镇)每月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开展巡查,共对341家/次的工地进行了巡查。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多渠道推进工作。区扬尘办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工地23家、道路15条,督促解决台账记录不齐全、裸土覆盖不到位、场地保洁差等65个/次问题;区废管所联合区交警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开展针对渣土车引起的道路交通运输扬尘问题的联合整治45次,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规案件19件。

(三)利用扬尘在线监控网络,对工地扬尘实时监控

在30家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控设备。为提高监控效率,区环保局、区建管中心和在线监控运营商进行沟通交流,在监控系统里设置一个扬尘超标报警的警戒值,当工地扬尘数据达到或超过警戒值时,系统自动向区环保局发送短信,区环保局接到短信后立即通知区建管中心对相关工地进行执法检查。通过这一方式,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工地扬尘超标情况,并开展管控工作,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一是各职能部门开展了各类宣传工作。区环保局于5月26日组织各街道(镇)环保干部到建筑工地现场,举办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题培训。通过实地培训,环保干部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系统的掌握。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区环保局对各职能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梳理,并印制了300本法律法规汇编、600本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手册,向各职能部门、街道(镇)、各施工单位发放,便于他们学习掌握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区环保局联合真如镇街道,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题培训;区绿化市容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区交警支队等部门对区内300名建筑渣土车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3次集中培训,确保出土工地门前保洁要到位、运输车辆冲洗要到位、运输车辆装载符合要求;区房管局通过受理拆房单位报备时发放宣传手册、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开展扬尘防控宣传,引导相关建设单位、拆房单位强化扬尘防控意识,自觉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区城管执法局定期、分批对辖区内工地负责人及渣土运输驾驶员开展教育培训,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着力形成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自治自律,自觉遵守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各街道(镇)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曹杨街道组织开展了“绿色宣传进工地”活动,与工程建设者座谈,赠送扬尘防控书籍和光盘资料,努力通过知识传递实现理念渗透;年初在南梅园居委会组织扬尘防控主题宣传,通过展板宣传、发放资料、互动答题等形式传播扬尘防控知识和绿色生活理念,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响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万里街道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参观工地,将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手册、宣传图片与视频分发至建筑工地等形式,积极推行环保理念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请区扬尘办工作人员对居委会书记、主任及环保干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讲课。宜川街道组织辖区在建工地、旧住房成套化改造工地召开扬尘治理工作会12次,发放文明施工宣传资料。长寿街道充分发挥居委会示范带头作用,以《长寿社区报》、《邻里中心简报》等固有宣传平台,向社区居民宣传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五)加强部门联动,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协调会。区扬尘办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长风街道工地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上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区环保局牵头召集长风街道、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长风生态商务区管委会、相关施工单位,分别召开了高斯公司拆除工地、北横通道新建工程Ⅱ标段、环球港绿化工地等扬尘污染整治专项协调会。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采取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解决了上述3个工地的扬尘污染问题。二是建立了扬尘污染问题移交反馈机制。各街道(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需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扬尘问题,填写《日常检查及移交信息统计表》,由区扬尘办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区扬尘办共向各职能部门移交了54件扬尘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扬尘污染问题。

(六)开展数据分析,有效降低区域降尘量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区环保局对全区10个街道(镇)的24个降尘监测点位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现场踏勘,查找引起降尘数据偏高的原因,编制了《普陀区各街道、镇降尘监测点整治方案》,并召集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部署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对街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区环保局分别会同长寿街道、长风街道主要领导,对引起街道扬尘数据超标的原因及采取进一步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进行了探讨,要求街道从加强对工地的指导力度、检查力度、整改力度、纳入网格化试点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等方面,做到对扬尘污染源的全面掌控。三是开展了大气环境监测点整治工作。区环保局针对大气环境监测点数据偏高的情况,编制了《曹杨国控点周边整治方案》、《桃浦国控点周边整治方案》,并召集区建管中心、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曹杨街道、真如镇街道、长风街道、桃浦镇,召开了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每月,各部门向区环保局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有效降低了国控点周边地区的大气环境污染。

(七)完成了“扬尘污染控制区”复验初查工作

根据《普陀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复验工作方案》,区扬尘办牵头组织由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中心、区市政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复验初查小组,于10月中下旬分别对10个街道(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复验工作进行了复验初查。复验初查小组对各街道(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复验工作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场抽查了11个建筑工地、5个市政工地、1个绿化工地、2个拆除工地、2个装修工地、1条道路、1家混凝土搅拌站。经复验初查小组评定,桃浦镇、长寿街道等8个街道(镇)通过了复验初查。区扬尘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这长风、长征2个街道(镇)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验。从现场情况来看,被查单位均落实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长风街道、长征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通过了复验。

(八)存在的问题

由于本区正处在大建设时期,桃浦科技智慧城区域内拆除工地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工地的数量也随着城市建设而上升,工地扬尘较为明显,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同时本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大,道路二次扬尘较为突出,故本区降尘监测数据偏高,位于全市中下水平。2015年本区PM10年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市平均值9.6%。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

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设定本区2016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全年区域降尘量达到5.3吨/平方公里·月以下。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督促整改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内扬尘污染源的管控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要按时处理各街道(镇)移交的问题,切实保证各施工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1.定期组织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为、运输过程、处置过程进行执法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堆场、码头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责任部门:区建管委;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对道路加强市容环境监管,对绿化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对拆除工地、房屋修缮和房屋综合改造工地、配套道路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责任部门:区房管局)

各街道(镇)应加大对本辖区内社会扬尘污染产生源问题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责任部门:各街镇)

(二)扩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范围

2.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住建委的要求,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的项目实施。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工地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沪建管〔2015〕23号)要求,继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责任部门:区建管委)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拆房、拆违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建管联〔2015〕810号)要求,全面推进拆除、拆违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责任部门:区房管局、区拆违办)

在轨道交通等大型市政工地试点安装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测设备。(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3.加强对在线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依托监测数据督促指导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市政工地进一步加强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数据分析中发现的施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任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三)加强重点地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4.重点做好桃浦科技智慧城、红旗村区域内拆除工地以及轨道交通等大型市政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工地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责任部门:区房管局、区建管委;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桃浦科技智慧城有限公司、中环集团、各街镇)

(四)利用网格化平台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5.各街道(镇)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平台,定人、定点、定时对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源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扬尘问题。(责任部门:各街镇;配合部门:区网格综合中心、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五)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管理工作

6.区环保局利用“上海普陀区环境保护平台”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专项”版块,建立数据库,对全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各职能部门、街道(镇)的工作情况开展信息化管理。(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六)试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第三方评估工作

7.区环保局聘请具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本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查找薄弱环节,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督促落实。第三方机构定期向区环保局出具评估报告,区环保局根据评估报告内容制作扬尘专报并上报区政府。(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七)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8.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6﹞4号)要求,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八)加强考核,强化公开

9.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力度,根据区域降尘量数据、各职能部门在各自领域内扬尘污染源头的管控情况、现场督察情况(含区环保局对全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部门的全年绩效考核,实施一票否决。(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10.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数据和降尘量数据,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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