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印发《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31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4-13 10:30:36
发文字号:
普环〔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区委办: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沪委办〔2020〕7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本单位拟定了《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本文件已经2021年3月11日第112次区政府常务会及3月24日第168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申请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印发。
以上请示,请审批。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3日